
咨询热线:020-84223372
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广州集体户和广州家庭户一样,本质都是广州户籍,可以享受本地的户籍福利、与家庭户享受同等待遇。
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可以申请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已由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三、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户口代理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四、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相应的政府公共集体户口:
五、在广州市亲戚朋友家庭居民户口搭户的人员,可以依条件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家庭居民户口的户主以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搭户人员应当一并迁出。
父母是集体户口新生儿可否在集体户口内登记户口?
一、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均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儿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父母一方户口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儿随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三、新生儿父母一方户口属广州市的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广州市居民家庭户口的,新生儿随广州市居民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四、父母一方是广州市的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市户口,或者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儿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可以在集体户口内申报出生登记。前两款所称的集体户口不包括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一、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人员已经在广州市购买合法住宅类房屋的,应当申请将户口迁到其房屋处登记。经集体户口设立单位要求迁出而拒不迁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集体户口设立单位申请,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其户口迁到其在广州市购买的合法住宅类房屋处登记。
二、集体户口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集体户口设立单位应当配合提供集体户口簿。不予配合的,公安机关依集体户口人员的书面申请及调查材料办理迁出登记,并通报集体户口设立单位。
这下是不是对集体户的概念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呢?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入户的相关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020-84223372,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最合适的入户方案!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 广州粤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82394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广州